资阳市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 日期:2021-07-26 17: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资阳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资阳市公安局文职岗位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对象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为报名时间);男性,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或警校毕业生优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

   (三)家庭政治历史清白,家庭主要成员无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五官端正,无纹身,无遗传性、传染性疾病等;

   (五)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会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各类办公软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个人简历表》

     报名应提供资料: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非雁江区户籍提供居住证明)、毕业证,退役士兵提供带退伍证,以上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白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现场报名地点:资阳市公安局门卫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8日(仅限此次报名)。

    (二)面试:面试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三)体检: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由市公安局负责。

     以上因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所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办理手续: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资阳市公安局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

    (六)岗前培训: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劳务派遣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及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福利待遇

     年收入约5万元/年(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相应的公杂费等),工作期间免费就餐;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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