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社会化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不含)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团队意识、学习能力、执行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二)不受理报名的情况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职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6.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7.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与原单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尚未完全解决的;
9.患有严重疾病、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以及其他身体状况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
10.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根据本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程序组织实施,即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决定聘用。由本单位组织开展招聘工作,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7日;
2.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方式报名,邮箱:2698560345@qq.com,联系人:谢老师,028-26272135。
(二)报名审查所需资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须在面试当天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应聘人员自我介绍(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上岗后的工作打算)加考官随机提问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聘用后的相关待遇
人员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将对试用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不予留用。工资待遇按本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要求
(一)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各环节通过者,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凡因应聘者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招聘过程中,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阳市同城化发展工作局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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